关于发布2023年度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张榜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作者: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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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一汽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中国一汽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若干举措》,吉林省科技厅、长春市科技局按照省市政府决策部署设立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参照“揭榜挂帅”机制,支持一汽集团联合全国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围绕一汽集团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国一汽创建世界一流企业提供科技支撑。经前期评审论证,2023年度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确定支持12个项目,共22个课题作为张榜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张榜课题

  2023年度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及张榜课题如下(具体需求信息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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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揭榜要求

  揭榜方为全国范围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课题任务;

  (二)制定的攻关方案可行、内容重点突出、技术路线明确、实施计划详实、预算安排合理,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三)具备支撑课题合作基础,需提交与一汽集团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包括合作内容、任务分工、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单位公章、签署日期等);

  (四)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承担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完成该课题所需的相关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或产业化经历,以及完成课题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揭榜流程

  课题揭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主要包括课题申报书、经费预算书、科技合作协议等。

  (一)材料填报。

  1.网上申报。揭榜方根据张榜课题要求登录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网站,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后下载打印申报书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式7份胶装装订成册,报送推荐单位盖章。申报资料要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的,要按照有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审核推荐。吉林省内的中省直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网上审核推荐,重点审核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在纸质申报书中盖章,并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正式推荐公函(须带发文编号,附所有推荐的课题名单);市(州)或县(市、区)以及省级以上高新区和各类国家级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和省直以下事业单位及其开办的企业(协会)申报的课题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在纸件申报书中盖章,并出具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的正式推荐公函(须带发文编号,附推荐的全部课题名单);一汽集团对吉林省外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申报的课题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在纸件申报书中盖章,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推荐公函(须带发文编号,附推荐的全部课题名单)。推荐单位要对推荐课题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要按照有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单位汇总所推荐课题的纸质申报材料,连同正式推荐公函一式5份送至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一式2份含正式推荐函送至长春市科技局高新处,无正式推荐公函不予受理。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在线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6时,纸件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6时(如果采用邮寄方式,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长春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及地址见本文第五部分)。

  (二)形式审查及评审论证。吉林省科技厅和长春市科技局将会同需求方一汽集团,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课题攻关方案等进行评审论证,确定拟支持课题和揭榜单位。

  (三)履行审批决策程序。

  (四)公示。拟支持的课题和揭榜单位由吉林省科技厅、长春市科技局会同吉林省财政厅、长春市财政局在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针对涉密、具有敏感性的或一汽集团要求不公开的经吉林省科技厅、长春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同意可不公示、公开。

  (五)签署任务书。吉林省科技厅、长春市科技局对公示无异议的课题和揭榜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课题承担单位(揭榜方、需求方)签订任务书。

  (六)经费投入。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亿元,长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亿元,一汽集团和相关企业投入2亿元,合计4亿元。

  (七)资金拨付。吉林省和长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亿元一次性全部拨付到一汽集团。一汽集团分两批次向揭榜方拨付科研经费。一汽集团和相关企业在课题任务书签订生效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揭榜方拨付首笔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额度不低于任务书中明确的课题经费预算的50%。第二批经费应于课题执行期的第13个月至第15个月内,由一汽集团和相关企业向揭榜方拨付全部剩余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八)课题执行期。课题执行期见附件,自课题任务书签订日算起。

  (九)课题验收。课题验收参照《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限项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张榜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在2023年度只能申报1个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类项目〔含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课题〕。

  2.有在研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且课题实施期间,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重大科技专项。

  3.课题负责人在2023年度只能申报1个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含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后补助项目除外〕。

  4.有在研的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课题。

  (二)科研诚信要求。

  揭榜方、需求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并严肃追究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吉林省科技厅高新处:辛  欣;

  电话:0431-89634220,0431-88973493,0431-88951855;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22号225办公室。

  (二)长春市科技局高新处:陈海洲;

  电话:0431-88777273;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591-1办公室。

  (三)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邹连阳;

  电话:0431-89101531,0431-89101532;

  邮箱:jlkjps@163.com;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创企人才孵化器东门一层(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内)。

  (四)课题申报网址:http://www.jlkjxm.com/,咨询电话:0431-89101521,0431-89101522。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财政厅

  长春市科技局  长春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2023年度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及课题需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