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金属协议受让5%宝武镁业股份
发布时间:2025-07-25
作者:宝钢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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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金属)与梅小明先生、朱岳海先生办理完成股份协议转让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宝钢金属持有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股份数为263,088,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53%;梅小明先生持有宝武镁业股份数为122,387,8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4%;朱岳海先生持有宝武镁业股份数为323,1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宝武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宝武镁业控股股东依旧是宝钢金属,实际控制人依旧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受让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镁全产业链战略布局,推动镁产业平台融合发展,2025年6月25日,宝钢金属与宝武镁业股东梅小明先生、朱岳海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宝钢金属拟协议受让梅小明先生、朱岳海先生合计持有的宝武镁业49,589,5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其中包含梅小明先生持有的40,795,963股无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11%),朱岳海先生持有的8,793,615股无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89%)。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11.9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592,099,561.32元 。宝武镁业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发布《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对转让方梅小明先生、朱岳海先生与受让方宝钢金属提交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